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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是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派生出的特殊防洪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